元谋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地区:云南 楚雄州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1
项目业主
元谋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元谋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元谋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建筑部分包括1#智能化收储分拣中心7536.66m2、2#冷藏冷冻区6758.86m2、3#果蔬交易市场12410.00m2、4#果蔬交易市场7980.00m2、5#检测/研发综合楼8647.19m2、6#、7#预留配套服务用房3291.54m2、8#/9#门卫室24.16m2等几栋单体(合计建筑面积50324.11m2),室外部分包括挡墙支护及植草护坡工程、场地独立土石方工程、室外场地硬化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污水处理站土建及设备、室外给排水安装工程、室外电气安装工程、围墙、门卫室、园区大门及铭牌、伸缩门、信息化智能化、室外亮化等,设备采购等几个部分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11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元谋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经办人:王玉娟
办公电话:1886975257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吉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赵蓉
办公电话:0871-63546112移动电话:1519878367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400498001001
标段名称:元谋县绿色食品产业园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1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05 08:30
开标地点:元谋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8653.9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本次招标范围的权利。(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地点:元谋县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区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由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且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含1项)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应附相关注册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含1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中级),应附相关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业绩要求: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含1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施工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含1项)合同金额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其他:1、参与投标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人员配备要求(1)施工人员配备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具体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并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证书、注册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2)设计人员配备要求: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其余还应配置: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并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注册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6、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1年01月至今未曾严重违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1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投标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查询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网页截图或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6)按楚农工办〔2018〕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报酬(以上要求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7)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05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1-08 17:56:0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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