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县城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地区:云南 临沧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2
项目业主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双江自治县县城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县城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1一水厂扩建规模为1.4万m3/d,总处理规模为约1.9万m3/d,包括新增1万m3/d处理构筑物为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及清水池,新增约1.9万m3/d规模的配水井、废水池、污泥干化池、设备间及加药间等;榨房河取水构筑物的改造,新增沉砂池。新建供水智慧水务系统;2新建DN300-DN500原水输水管26.2公里;3新建配水管网85.42公里。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12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3-2157203
备注: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临沧市”)(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883-2155710)。2.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2.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临沧市”)(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3其他: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临沧市”)注:(1)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及附件。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2)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临沧市”),完成远程解密、査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3)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4)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5)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应收取保证金:¥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收取保证金为:¥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康超
办公电话:13529623234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经办人:付文琛
办公电话:0871-63826636移动电话:1998712920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400411001001
标段名称:双江自治县县城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19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03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1(市本级)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0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一水厂扩建规模为1.4万m3/d,总处理规模为约1.9万m3/d,包括新增1万m3/d处理构筑物为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及清水池,新增约1.9万m3/d规模的配水井、废水池、污泥干化池、设备间及加药间等;榨房河取水构筑物的改造,新增沉砂池。新建供水智慧水务系统;2新建DN300-DN500原水输水管26.2公里;3新建配水管网85.42公里。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双江县县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同一职责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且注册在牵头人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本条“(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的规定。(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5)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无。
其他: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相应成立年份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情况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及书面承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0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住建).pdf2024-11-11 16:24:4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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