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段改扩建工程石场服务区及配套用房项目劳务分包(第四批次)采购项目,经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段改扩建工程石场服务区及配套用房项目劳务分包(第四批次)采购项目;
2.1.2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411-0230;
2.1.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三采购需求。
2.1.4计划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2.1.5施工地点:饶河县石场林场;
2.1.6付款方式:每月20日完成对账结算后,乙方开具发票后90日内付款;
2.1.7质量要求: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行业标准,并符合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2.1.8 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安全相关规定。
2.1.9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2.2最高限价:990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注:(1)-(3)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 2021年11月12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8其他禁止情形(如有):/ 。
9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 。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采购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5.竞价保证金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8时3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4 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990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
7.3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
8.确定成交供应商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9.声明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其他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2.联系方式采购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399号
邮编:150000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9969694520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话:1554534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