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地区:湖南 衡阳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8
项目业主
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

衡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蒸发改[2023]24号文,建设单位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总投资为19587.2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衡阳县;

1.2.3  项目基本情况:(1)衡阳县垃圾收运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包括:改造乡镇垃圾收集站共50座。配套购置垃圾运输设施,乡镇配置8t垃圾运输车35辆,15t垃圾运输车15台,其他设备包括吸污车15辆,扫洗车5辆,洒水车5辆,环境监测车3辆,增设智慧环卫管理系统。(2)设计建设年处理能力15万吨的废旧家具垃圾专业化处理厂,项目用地面积17亩,总建筑面积5300m2,其中:生产仓房3300m2,存储区1000m2,配电房、办公用房1000m2,并购置建筑垃圾再生材料生产设施。(3)设计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厂,本项目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4250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餐厨垃圾处理车间1200m2,分拣车间800m2,管理及生活用房500m2,其他构筑物1750m2,道路及广场750m2,停车位20个,配备餐厨垃圾收转运机械设备一套(包括餐厨垃圾收运车、收集桶、车载定位、处理设备、除臭设备、辅助设备),渗沥液处理系统,并购置餐厨垃圾再生柴油生产设施;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73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总承包;

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内容和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118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1280900。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4-6559077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10.联系方式

人: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址:衡阳县西渡镇清风路;

人:刘先生;

   话:15307345136;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县西渡镇江山社区合昇名苑182单元2;

人:刘先生;

   话:1867474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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