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国道216线措勤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国道216线措勤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国道216线措勤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国道216线措勤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4〕494号)及《关于下达2024年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国道216线措勤段修复养护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藏路发〔2024〕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境内; 2.2 规模:国道317线革吉至狮泉河段(二期)(K3240+000-K3265+000)公路修复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实施里程2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国道216线措勤段(K3100+000-K3102+000)、(K3157+000-K3163+700)公路修复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实施里程8.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5 项目预算总金额:4342.9782万元。 2.6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80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7 质量要求:确保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的有关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完成,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分项工程关键检查项合格率在100%,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8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全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如有)见附表一至附表五,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截至公告发布的前一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的最近年度。该年度评价结果有更新发布的,以最新发布的为准。)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3年度(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交通运输部已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的最近年度。该年度评价结果有更新发布的,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顺序早者优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过。 3.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未因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串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过。 3.10外资独资、占资、控股企业,港澳台背景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11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标段组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标段组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 日至2024年11月18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 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阿里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滨河南路6号 地址:西藏拉萨市阳光都市 邮政编码:859000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普穷 联系人:柳先生 电话:18108917030 电话:18782297287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0891-6911122 附表一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地试验室(若不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必须委托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组建工地试验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的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施工监理资质企业)。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海拔在2000米以上的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三级公路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以上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还包括“项目名称”“公路行政等级”“监理合同段信息”“项目交工信息或项目竣工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及备选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3)各投标人不得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从业禁止名单。(4)近三年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近两年内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有围标串标记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5)满足投标人须知1.4.3、1.4.4项规定。说明:网上能查询的资料必须提供网页截图,网上不能查询的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则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1人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三级公路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1人拟委任的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中标后能够撤离的承诺及业主出具的同意撤离的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 说明:1.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包括但不限于:“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还包括“项目名称”“公路行政等级”“监理合同段信息”“项目交工信息或项目竣工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均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2.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注册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还应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保机构出具)。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路基路面监理工程师2人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3年以上。 桥涵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3年以上。路基路面监理员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员及以上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3年以上。 试验检测员1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经历,并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员证书。 兼职安全监督员1人可从上述人员中兼职 兼职民工工资监管员1人可从上述人员中兼职 注:1.上表为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员增加相应人员,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不得提出费用索赔,且中标价不变。2.上述人员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招标阶段不作要求具体人员,需做出相应的承诺),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若中标单位确实需要更换,则必须以不低于原拟派人员资格的人员进行更换,并严格控制更换比例,更换比例不得超过20。同时,人员更换必须经过业主审批。在允许更换的比例范围内进行更换的,要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表》进行相应的信用处罚(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更的除外)。超过更换比例的更换申请,不予审批;对未经审批擅自更换的应予纠正,拒不整改的,视为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约谈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清退出场。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招标阶段不要求,须按照招标文件对应合同格式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人员的承诺书。 附表六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2023年度公司处于盈利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