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桦南县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桦南县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改造项目(打捆)

地区:黑龙江 佳木斯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2
项目业主
桦南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

桦南县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桦南县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改造项目(打捆)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JL0000G24110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南县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桦南县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改造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黑交发〔2023〕397号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黑交发〔2024〕23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车购税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成品油税费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桦南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桦南县。

2.2建设规模:2023年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工程项目,闫家镇一土龙山镇(洪林子至土龙山镇),三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5米,建设里程10.5公里。新建桥梁松木河西桥全长20.54米,全宽12米;明义桥全长66.42米,全宽12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总工期69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596,000.00元。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1)资质最低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独立完成过一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需包含新建或改扩建桥梁工程监理。

监理业绩要求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且要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能够查询。

(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管理班子全员进行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本项目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4年8月至10月)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费为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线上远程(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7.3其他事项

7.3.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3.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技术支持造价电话:1834509648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桦南县交通运输局

人:朱志强

   话:15246442279

人:桦南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桦南县胜利路运管站办公楼

人:张开新

   话:15636078980

代理机构: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苗圃小区A1-A2栋2层2号

人:李先生

   话:0451-86210321

电子邮箱:hljhxzt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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