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采购人应当通过确定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措施,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6、投标企业外省防雷检测单位必须有进青备案手续,必须有省、州气象局备案手续; 7、投标企业经营范围中须有气象设备仪器设施安装维护、调试、气象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一定的气象自动站保障工作经历和业绩;人员具有6小时快速响应处理完成自动气象站故障能力。 8、投标企业经营范围中须具有防雷工程设计施工、防雷设备、防雷检测等相关内容;人员有防雷检测工作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