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曲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已由曲周县行政审批局以曲审批投资设字[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曲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中晨光路(光明街-东环)、建设街(人民路-凤城路)、北城路(文昌街-郦商街)等 14条道路的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设计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设计行业(给水、排水、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 00:00至2024-11-18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实行分散评标、盲评。分散评标:在交易中心封闭评标区内对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与评标专家实行物理隔离,实现“分散”评标,实行“同标不同室、同室不同标”模式;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暗标评审。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310-8812793;代理机构:河北水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莉飞 电话:15903109665。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曲周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8858998
电子邮箱:ttxs0099@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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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2.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水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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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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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7250 | 邮编: | 057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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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暴琦 | 联系人: | 张莉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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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0-8812793 | 电话: | 15903109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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