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东孚街道李九使宅(抢救性)修缮工程招标

地区:福建 厦门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2
项目业主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委托,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205]ZDL[GK]2024003、海沧区东孚街道李九使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海沧区东孚街道李九使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5]ZDL[GK]2024003

项目名称:海沧区东孚街道李九使宅(抢救性)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92,599.78元

采购包1(海沧区东孚街道李九使宅(抢救性)修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292,599.7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45,725.48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06030400-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海沧区东孚街道李九使宅(抢救性)修缮工程1(项)详见采购需求2,292,599.78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3)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工程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古建筑)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5)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6)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所投采购标的由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总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24%(含),投标人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若投标人不是小微企业全部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按第2条规定,将不低于投标总额24%比例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仅允许分包给一家企业),应提交《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的“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应当达到上述规定的比例。【投标人可结合自身企业划分,视情况进行独立响应或是进行分包】。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承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承接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如与本条款冲突,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12 2024-11-1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5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开标:(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3)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5)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6)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8)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2858142)或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洪诗路98号

联系方式:18950080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联系方式:15880278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湘元-经办

电话:1588027860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相关附件:
海沧区东孚街道李九使宅(抢救性)修缮工程(241111002)-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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