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娄星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处治项目

地区:湖南 娄底市
类型
施工,造价咨询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2
项目业主
娄底市娄星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

2024年娄星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处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娄星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处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娄星发改【202417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娄底市娄星区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娄星交发【2024】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娄底市娄星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娄底市娄星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娄底市娄星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该项目是对娄星区农养省道和县道共计41条路,进行安全隐患处治,完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M7.5浆砌片石挡土墙约909.88m3,C20混凝土挡土墙约102.5m3,GR-C-4E型标准段10384米,Gr-B-2E型标准段760米,Gr-C-4C型标准段100米,各类型端头段9720米,各类标志标牌共计534块,道口桩2631根,标线1717.92 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6124273元。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件工程

1个标段

 

/

214.16

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3个月(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在1个合同中独立完成不少于735万元的公路工程(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 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A 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 / 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C 级的投标人,减 / 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 1 个标段的除外)。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内在湖南省因围标串标受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03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12  04 日上午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5.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2.2 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营业部或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娄支行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款。

(2)采用电子保函时,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dggzy.hnloudi.gov.cn/),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并投保成功。需注明具体项目的具体标段,保单生成成功时间应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电子保函的出函情况在投标截止之前应为加密状态,开标时能自动解密现场公示。

电子保函的申请: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http:\\ldggzy.hnloudi.gov.cn\ldjyzx\zxzxtzgg\202012\9692b606e04e4e8fbb34433b0fb03658.shtml)

6.评标办法

6.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娄政发〔2024〕2号)《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法》(娄公管办〔2024〕6 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法

6.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娄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 (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

附件 3:项目概况

附件 4: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法

9.其他

9.1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统一注册平台:4007777016,CA 办理咨询:0738-6371193,交易系统技术支持:4009980000,清单技术支持:王工(电话 17773881515、QQ179983564),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5 投标人应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6 根据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闭评标环节查验投标单位业绩等相关信息网通道的通知:为提高评标工作效率,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6月25日起关闭评标环节查验投标单位业绩等相关信息的网络通道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业绩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省监管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业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废除其中标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列入信用评价不诚信记录等。

10.联系方式

人:娄底市娄星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址:娄底市娄星区

人:李先生

   话:198073879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恒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宏谊铭苑1栋5楼 

人:黄女士

   话:15273867755

监督部门:娄底市娄星区交通运输局

   址:娄底市娄星区 

   话:0738-8288799  

 

 


附件 3    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项目位置:本工程位于娄底市娄星区

2.项目概况:该项目是对娄星区农养省道和县道共计41条路,进行安全隐患处治,完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M7.5浆砌片石挡土墙约909.88m3,C20混凝土挡土墙约102.5m3,GR-C-4E型标准段10384米,Gr-B-2E型标准段760米,Gr-C-4C型标准段100米,各类型端头段9720米,各类标志标牌共计534块,道口桩2631根,标线1717.92 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条件

1.地形与地貌简况: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2.地质与地震简况: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3.水文与气象简况: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三、建设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是对娄星区农养省道和县道共计41条路,进行安全隐患处治,完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M7.5浆砌片石挡土墙约909.88m3,C20混凝土挡土墙约102.5m3,GR-C-4E型标准段10384米,Gr-B-2E型标准段760米,Gr-C-4C型标准段100米,各类型端头段9720米,各类标志标牌共计534块,道口桩2631根,标线1717.92 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要求:3个月(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第 2  

2.各标段主要工程量一览表:详见工程量清单


附件 4  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合理定价评审法(修订版)

 

第一条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娄政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合理定价评审法适用于《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娄政发〔2024]2号)第十三条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活动。

第三条  本合理定价评审法所称的合理定价是指招标人设置的工程合理价或浮动价。招标人应当依法定价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合理价(含综合单价和与单价相符的总价)载入招标文件。工程合理价应根据工程特点按各行业造价管理办法及配套消耗量标准编制。招标控制价按规定必须进行财政预算评审的,通过财政预算评审后即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工程合理价应当小于招标控制价(有最高限价规定的,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第四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合格的招标文件。

第五条  本办法采用双报价模式,根据投标人的数量采用不同的报价。投标人既需要响应工程合理价,还需要根据招标控制价和实际情况提交投标报价。

第六条  在开标时,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投标人的签到、提交投标担保信息。对报价、资质、业绩(如有要求)进行自动初步筛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围:

(一)无报价或报价不在规定范围内的;

(二)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三)业绩(如有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第七条  确定入围投标人。

(一) 当提交投标担保并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在30家以内(含30家)时,按下列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

开标会开始,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纪律、开标会有关事项和投标人数量。在行业行政监管部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签到、提交投标担保等情况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投标人直接入围。

(二) 当提交投标担保并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在30家以上时,按下列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

开标会开始,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纪律、开标会有关事项和投标人数量。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进行解密后,在行业行政监管部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签到、提交投标担保等情况进行核验,对报价、资质、业绩进行自动初步筛选,再由不见面开标系统将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D值即投标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0%一5%取值范围内(含0%和5%)的投标人达3家及以上30家以内(含30家)时,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入围投标人(不排序),招标人宣布入围投标人名单。

D值在0%一5%取值范围内(含0%和5%)的投标人在30家以上(不含30家)时,将D值在0%一5%取值范围内(含0%和5%)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减基准价的差(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包含0)由大到小依次排序。

基准价=招标控制价×(1-K),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K的取值区间为0.1%-5.0%(含0.1%和5.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1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招标人先宣布不同百分比数对应的号码乒乓球(1号球对应的K值为0.1%,2号球对应的K值为0.2%,以此类推),再向不透光的暗盒中按次序放入1号至50号共50个乒乓球,接着在行政监管部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现场监督人员对暗盒中的乒乓球进行洗球,最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中随机夹取出1个乒乓球,乒乓球的号码对应的百分比数则为K值。

选取投标报价减基准价的差为负(包含0)的前30家(大于等于3家且少于等于30家时全部入围,少于3家时重新抽取 K值,直到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为入围投标人,招标人宣布入围投标人名单。该流程的计算部分由电子开评标系统运行,并公开计算过程及结果。

当因部分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而导致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30家时,由招标人从该部分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若干位投标人(放入摇号机中的球数为该部分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数,抽取数为30减去已符合条件的其他投标人数),确保入围投标人数量为30家。先由系统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随机编号,再由招标人向摇号机内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放入印有不同号码的乒乓球(乒乓球在放入前应向直播摄像头展示号码5秒以上),乒乓球的号码对应电子开评标系统为该部分投标人随机编号的号码,由招标人通过摇号机从放入的乒乓球内随机抽取30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不排序)。招标人宣布入围投标人名单。

(三)招标人宣布入围投标人名单后,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进行唱标,投标人在唱标后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确认。

第八条  招标文件应简化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内容,尽量减少废标条件。招标人仅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能力、主要人员的资历等设定强制性资格条件,对设备和其它技术管理人员等不作为审查的内容。

(一)业绩要求:按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类似工程业绩,但不能设置违反公平竞争规则的排他性条件。

(二)人员资格要求:仅对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余人员待中标后按承诺和要求到位。主要人员只审查其职称证、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其施工业绩、任职资历不作强制性要求和审查,不要求备选人员,

(三)财务能力要求:按相关行业政策规定执行。

(四)信用评价要求:反映投标人在市场中执行法定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履行、工程款和员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信用信息。

(五)对细微偏差或投标文件中的不明确之处,一般不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通过澄清方式加以核实,若经澄清、补正仍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第九条  资格审查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技术标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第十条  资格性审查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进行审查和评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在资格性审查或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三)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四)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五)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被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

(六)其它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资格性规定的。

第十一条  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

(二)商务性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四)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五)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六)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十二条  技术标评审为合格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价审查,确定通过合格性评审的技术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集体评议,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评议意见对技术标自主作出书面评价,获半数以上评委评审合格的技术标为合格的技术标。技术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必须达3家及以上,方可进入公开随机选择程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不合格评价时应详细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案。

评标专家签署定标候选人公开随机抽取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当组织评标专家并邀请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按照评标报告内容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内容包括: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产生记录;

(三)开标记录;

(四)资格性审查表;

(五)不合格投标人的名单及理由;

(六)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表;

(七)技术标合格性评审表;

(八)进入公开随机选取的投标人名单;

(九)其他资料。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随机选择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选择地点必须在全程电子监控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标工作结束时间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定标活动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

随机选取采用一轮选取法,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直播。先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定标候选人的数量向不透光的暗盒中放入相同数量的印有不同号码的乒乓球,接着在行政监管部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现场监督人员对暗盒中的乒乓球进行洗球,最后由招标人代表使用球夹从暗盒中随机夹出乒乓球,每次夹一个,共夹三次。第一个夹出来的乒乓球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夹出来的乒乓球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夹出来的乒乓球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行政监管部门等现场监督人员在《参加公开随机选取的投标人选取的号码表》和《公开随机选取的投标人排名顺序表》进行签字。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对公开随机选取确定的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法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本评标办法并结合行业规定编制电子招标文件范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完善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

第十七条  本评标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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