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地区:新疆 喀什地区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2
项目业主
叶城县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叶城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65312624110400640001)  一、招标条件本 叶城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624110400640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叶城县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2.项目规模: 新建沉砂池2座,总容量约4万立方米,提升改造吐古其渠和肖塔渠沿线水系生态环境灌溉渠道改造工程,新建引水管道、智慧水务工程,改造城区沿渠道路街景,配路灯、慢行步道、路面硬化等附属设施。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312624110400640001002标段(包)名称: 叶城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 新建沉砂池2座,总容量约4万立方米,提升改造吐古其渠和肖塔渠沿线水系生态环境灌溉渠道改造工程,新建引水管道、智慧水务工程,改造城区沿渠道路街景,配路灯、慢行步道、路面硬化等附属设施。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 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水利行业甲级。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者结构工程师。4、勘察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5、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类似设计业绩: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及 1 项类似施工业绩: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或 1 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可提供上述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水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相关业绩。2)财务要求:近3年(指 2021-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扫描件)。3)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相关人员(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企业自行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本工程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到 2024年12月01日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30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3、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07282815。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城县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机构: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高伟伟 联 系 人:张良新 联 系 人:吕佳平
电 话:19317856689 电 话:18099645553 电 话:0998-7282815
 2024年11月1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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