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第三方土建、物探及金属结构试验检测服务(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许〔2023〕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投能源(江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投能源(江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第三方土建、物探及金属结构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第三方土建、物探及金属结构试验检测服务。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2.3建设规模:江华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400MW,装设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电站上水库集雨面积2.61km2,正常蓄水位1118.00m,相应库容1147.00万m3,死水位1100.00m,死库容429.00万m3(库岸边坡压坡填筑后251万m3)。下水库集雨面积9.61km2,正常蓄水位636.00m,相应库容1011.00万m3,死水位591.00m,死库容174.00万m3(库岸边坡压坡填筑后109万m3),额定水头488m。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发电系统、下水库等3大部分组成。 2.4招标范围:负责建立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土建试验、物探检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质量试验检测中心试验室,提供试验室所需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开展检测工作;对取样、试验、检测资料整理、综合分析、配合专项及竣工验收、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具体试验检测内容如下: 2.4.1土建试验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试验检测等所有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项目均由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承担。具体试验项目和检测量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2物探试验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水库物探检测项目、下水库物探检测项目、输水建筑物物探检测项目、发电厂房和升压变电建筑物物探检测项目、施工辅助建筑物物探检测项目、其它部位物探检测项目。具体试验项目和检测量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3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质量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属材料检测试验、金属结构无损检测、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具体试验项目和检测量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服务期限:24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结束,具体起始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准(建设工期:施工总工期为2430日历天,其中,工程准备期540日历天、主体工程施工期1620日历天、工程完建期270日历天)。实际试验检测项目及时间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新发布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的,执行新规范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1)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资质;(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需涵盖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3)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承担工程或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3)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4)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或岩土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或岩土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配备须满足发包人要求,并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时入场,施工期间试验检测人员不少于7人且应满足现场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应提供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2)与湖南省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5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ggzy.hunan.gov.cn/tpbidder/gcjs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I。(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1625。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湘投能源(江华)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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