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净月区历史违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估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编号:JLYC-[2024]-0924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市净月区历史违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估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81号
采购项目编号:JLYC-[2024]-0924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净月区历史违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估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金额:71.28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71.28万元。
服务范围: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及省、市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对我区66处图斑点位进行历史违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估编制处理。
服务地点: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国家最新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2.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2.3.3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2.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2.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4.1、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4.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响应文件提交
5.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
5.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它补充事宜
7.1、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3、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7.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7.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电子化平台客服热线:95763。
7.6、因企业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联系人:张泽源
电话:0431-85821136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洋
电话:0431-89363399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