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G248普格县花山镇K1829+700-K1831+300段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G248普格县花山镇K1829+700-K1831+300段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普格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普发改经信发【2024】1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普格县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凉交工【20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普格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部承灾体普查专项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普格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普格县境内G248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涉及两处崩塌落石处治,处治措施如下:K1829+700-K1829+849段采用钢筋混凝土棚洞防治,K1829+849-K1830+000段坡面采用局部清危+清除滚石+挂主动网喷砼+垫墩锚杆+柔性钢棚洞综合处治。K1830+900-K1831+300段采用被动网+清除滚石+挂主动网喷砼+垫墩锚杆的处治措施。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勘察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含详勘、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阶段的配合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本工程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资质等级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应为已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企业。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资质以入川备案的资质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设计单位牵头;(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交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 □2个)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四川”网站(http://www.creditsc.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四川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为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限制投标情形,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1月19日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15日09 时3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普格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南路566号
邮 编:615300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834-4773444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 2 号 5 层 9 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黄老师
电 话:028-61525888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 号:/
2024年11月11日
注:1.因特殊情况,要求投标人须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2.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当是最低且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
3.《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相关资料下载:普格EPC文件1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