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安阳县瓦店乡兴阳光电西侧停车场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Z-2024-16
2.项目名称:安阳市安阳县瓦店乡兴阳光电西侧停车场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582013.01元
最高限价: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GZ-2024-16-1 | 安阳市安阳县瓦店乡兴阳光电西侧停车场 | 1582013.01 | 1582013.01 |
5.采购内容:本项目位于安阳市安阳县瓦店乡黄河大道与1号路交叉口东北角,兴阳光电西侧,占地面积约15亩,总建筑面积约10326平方米,计划建设停车位404个;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天
9.质保期:二年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请按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
■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及专业人员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 11 月 14 日至2024年 11 月 20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anyang.gov.cn/sfqggzy/)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于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时间:2024 年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方信息
名称:安阳县国益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永和镇永兴路1号
联系人:马婕芬
联系方式:1340381229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山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永安街3巷10号楼
联系人:于娟
联系方式:18567685051
3.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娟
联系方式:1856768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