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洵口镇皮边水防洪工程(皮边桥至鹤口陂坝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洵口镇皮边水防洪工程(皮边桥至鹤口陂坝段)已由黎发改审批字〔2023〕4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川县洵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黎川县洵口镇。
2.2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招标控制价:235.52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 22日历天,预计2024年12月10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要求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施工标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 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进入新版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月03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地址:黎川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附属楼三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保证金凭证、保函等) 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 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7.3.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7.3.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4、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7.4 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6 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 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 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招标人及评标办法规定不得担任评委的不参与评标。
7.7 承包方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实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8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黎川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7.9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办市【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 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川县洵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洵口镇
联系人:支环宇
电话:159469641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
联系人:朱苏苏
电 话:13767681985
监督单位:黎川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4-7516180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县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黎川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川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