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农业农村局的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新增、增补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新增、增补设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4】000083
3、委托代理编号:HNFD-YLCG-2024-003
4、采购项目预算:25132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新增、增补设计) | 1项 | 2513200.00 | 25132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4)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5)在职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凭证)的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6)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https://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资料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采购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 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zzzyjy.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勇
2、联系电话:17872055503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炎陵县解放路49号
(3)联系人:刘勇
(4)联系电话:17872055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炎陵县霞阳镇炎帝中路延伸段(东区居委会旁)
(3)联系人:李晗、陈克炎
(4)联系电话:0731-25696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