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新城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

地区:云南 怒江州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4
泸水新城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泸水新城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476.80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14 08: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0886-362209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怒江创投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杨志宏
办公电话:1398860985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杰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王顺英
办公电话:08863891999移动电话:1330886796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3300202400170001001
标段名称:泸水新城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09 09:00
开标地点: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3537.2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2.4 招标范围:泸水新城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模式由总承包方统一实施,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2.4.1设计范围:(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2)完成本项目的包括不限于1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不含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2配合建设方办理项目报批报建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相关服务工作。2.4.2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不限于规划设计图和估算清单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单位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并配合后期专业设备的安装工作。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单位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资质、施工能力,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
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其他: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日 17 时止)】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4-11-13 15:30:2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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