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师路改造工程尊师路(柳沿路-矿山路)道路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地区:江苏 徐州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5
首页< >交易信息< >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首页< >交易信息< >建设工程< >003001001尊师路改造工程尊师路(柳沿路-矿山路)道路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5 20:14:00 来源:徐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原文链接

尊师路(柳沿路-矿山路)道路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尊师路(柳沿路-矿山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徐港行审投审【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淮海国际陆港控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港务区统筹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

2.1.2 建设规模:新建道路西起柳沿路,东至矿山路,路线全长约855m,规划红线宽24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设施、排水、照明、绿化(行道树)等工程。其中雨水管道最大管径2.0米。

2.1.3 本项目共分     个标段。

2.1.4 合同估算价:1969.8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约1895.21万元,设计费约24.63万元,暂列金额50万元。

2.1.5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6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配套的专业工程全套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含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全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及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一:

1)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

3)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设计工程规模11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单项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如设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录入,则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

3)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设计工程规模11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单项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

4)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监理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如设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录入,则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 信 用 江 苏” 网 站 公 示 ( “ 信 用 徐 州” 公 示 地 址 :https://www.xuz 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联合体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7.2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

    3.7.3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3.7.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7.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15日至 2024年121709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17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审标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8

商务技术: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

工程业绩:2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86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五:ABC合成法;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1,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五: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拟定题目4条,每题0.5分,拟定总分值2分。(采用暗标,答辩采用纸质书写,时间不超过 30分钟)。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取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组织形式: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项目负责人抽取答辩序号,各项目负责人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辩序号;答辩内容、文字如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视为不符合暗标要求,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于2024121710:00前到达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市规划馆南侧])二楼大厅(待答辩房间安排好之后,再现场通知答辩人员按要求进行答辩)

1、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111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0.5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的工程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建安投资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2111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每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的0.5分,最高得1。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的工程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建安投资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8. 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

电话:0516-85788628

11.联系方式

人:徐州淮海国际陆港控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淮海国际港务区时代大道7号

人:朱鑫                            

   话:137052197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址:徐州铜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电子科技园孵化楼九楼902室

人:马梓洋

   话:15050827817

 

2024年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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