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永宁县望远镇长湖村建筑垃圾处置项目

地区:宁夏 银川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1-14
项目业主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永宁县望远镇长湖村建筑垃圾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 6248824.94

最高限价(如有): 6248824.94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永宁县望远镇长湖村建筑垃圾处置永宁县望远镇长湖村建筑垃圾处置垃圾处理服务1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6248824.94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6248824.9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7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1.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14 00:00:00 至 2024-11-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永宁县政府斜对面老三中院内
       联系方式: 15349507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
       联系方式: 15809515442、0951-859314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平德
       电话: 1534950728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金、马丽、张晶
       电话: 15809515442、0951-859314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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