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基础设施资源数据普查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基础设施资源数据普查项目)

地区:福建 福州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11-15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50128010410041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基础设施资源数据普查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政府统筹(专项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2.2招标范围:本次普查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主岛27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含穿越城市建成区的公路)、街巷,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公园、广场等其他公共区域。

本次普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地下管线工程普查(8个专业)、地下交通设施普查、地下其它工程普查、城市地面交通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含通车桥梁及人行天桥)、公共停车场、公交停靠站)、城市园林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市政绿化、公厕及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地面其他工程(灯杆照明设施、箱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提升泵站)等方面内容

2.3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建库、地下交通设施普查及建库、地下其它工程普查及建库、城市地面交通设施建库、城市园林环卫设施建库、城市地面其他设施建库、路面破损普查(包括病害类型、位置、数量和长度等)、空洞病害检测等,估算投资总额约1844.68万元,其中本项目工程费用为1480.5万元,最高限价为1184.4万元。

2.4工期要求: 总工期12个月,其中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城市地面设施建库(除道路路面病害检测外)工期为6个月。

2.5成果质量要求:普查及建库的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标准》,通过第三方质检单位质检,并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时成果数据与平潭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若平台更新或升级需无条件配合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成果数据能够继续与更新后的平台保持对接。与平潭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的普查成果数据暂定参照《数据普查标准表》的格式进行整理。最终格式按招标人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测绘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检测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须包含地下病害体探测);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本次测绘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以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是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监理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1  15  180000秒至2024 128 23 0000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水运、水利、信息化、施工总承包、通用工程招投标工具)7.8.2023.4480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并关注本招标项目(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bszn/13765.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

6.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129 093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

   编:350400

人:翁工

   话:0591-38360029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7层

   编:350400

联系人:廖木林、曾雪云

 话:0591-38080667

 真:/

电子邮箱:769983116@qq.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平潭自贸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平潭金井湾支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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