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主干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地区:湖南 湘西州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24-11-14
项目业主
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主干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主干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吉发改发[2024]256号、吉发改发[2024]259,建设单位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7489.2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主干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1.2.2  建设地点:吉首市;

1.2.3  项目基本情况:更换污水处理厂水泵、风机、吸砂机、计量泵、仪表、自控、阀门、闸门等设备42(),改造DN400-DN800污水主干管网26.59km,其中DN400管道2.06km,DN500管道17.19km,DN600管道5.82km,DN800管道1.52km,改造500m3/d污水泵站1座,1000m3/d污水泵站4;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4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9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标人须根据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所有建设任务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以及投资限额控制,配合完成项目审计结算工作、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进行全面负责控制,招标人可以对工程建设内容根据实施需求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5 质量要求:施工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设计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按审批程序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进行保修。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只可兼任其中一个岗位。(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1114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220900。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8520312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8523902

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含有计算机病毒,导致无法参与开标、评标等交易活动,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联系方式

人: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竹园西巷5;

人:向明;

   话:137879305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湘西高新区湘西金融中心B20;

人:杨天地(项目负责人)、邵殊;

   话:15074309569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