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枢纽工程占地面积3676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437.71平方米,包含:场坪工程、附属构筑物、站前广场、地下车库、2#楼、3-1#商业楼、5#商业楼、6#商业楼、2#公交枢纽、弱电智能化、电梯安装工程、智慧工地等。道路工程为站西路ZXK0+200-ZXK0+260、新区大道XQK0+000-XQK0+360、站前大道ZQK0+250-ZQK0+785.408、连接道LK0+000-LK0+222.682,道路总长度为1.178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00972121 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完成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主要设计内容包含:枢纽工程占地面积3676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437.71平方米,包含:场坪工程、附属构筑物、站前广场、地下车库、2#楼、3-1#商业楼、5#商业楼、6#商业楼、2#公交枢纽、弱电智能化、电梯安装工程、智慧工地等。道路工程为站西路ZXK0+200-ZXK0+260、新区大道XQK0+000-XQK0+360、站前大道ZQK0+250-ZQK0+785.408、连接道LK0+000-LK0+222.682,道路总长度为1.178km。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优化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负责委派专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备案等前期手续。具体范围以业主最终确定的设计范围为准(因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均已设计完成,本次设计部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优化部分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洽商、变更设计)。
(2)施工部分:
1 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若存在甲供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则除甲供材料(设施、设备)物资以外]、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
2 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
3 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并负责完成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其中施工图设计 25日历天;施工工期: 63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