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川藏铁路配套公路保通保畅(桥梁健康监测、公路灾害监测)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川藏铁路配套公路保通保畅(桥梁健康监测、公路灾害监测)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川藏铁路配套公路保通保畅(桥梁健康监测、公路灾害监测)工程项目 已由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 藏交发〔2024〕5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 2.2建设规模: (一)桥梁健康监测川配公路沿线重点健康监测桥梁共31座,其中:昌都公路中心G317、G349、S303桥梁11座,林芝公路中心G318桥梁4座,武警某部G318桥梁10座,青藏公路中心G109桥梁4座,那曲公路中心G317桥梁2座。 (二)公路灾害监测实施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监测共42个点,其中:昌都公路中心G214、G317、G349共计17个点,林芝公路中心G318、S204共计4个点,武警某部G318共计14个点,青藏公路中心G109共计3个点,山南公路中心G560共计4个点。本项目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其中:监理服务期30个月;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 6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之日止(包含施工准备期监理、施工期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 2.4监理范围为: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2.5建设周期: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2.6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7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可在部级或省级网站查询,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验收报告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涉密业绩除外)。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 (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各投标人不得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从业禁止名单。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最低要求如下: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应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在部级或省级网站查询,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验收报告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涉密业绩除外)。上述人员应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及提供连续近6个月(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上一个月起算)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其他人员资格要求:必须保证至少有8人现场驻场人员(具有监理员岗位资格,驻场人员可包含总监理工程师)。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标段运营资金的能力。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2)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信用评价等级引用的优先顺序按《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九条有关规定执行。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西藏自治区未评价时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 最新 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1份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及网址)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德吉中路1号 联系电话:0891-6839935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写字楼南座17楼 联 系人:杜先生 电 话:13908980370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0891-69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