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对[350583]HH[GK]2024001、南安市市政道路照明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南安市市政道路照明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583]HH[GK]2024001
项目名称:南安市市政道路照明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50,000.00元
采购包1(南安市市政道路照明设施提升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2,6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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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61909-场地用灯 | 市政道路照明设施 | 1(批) | 否 | 设备符合国家及设计相关规范要求 | 2,65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适用于合同包1。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19至 2024-11-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12-12 0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开标2室(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安市柳南西路310号
联系方式:18959960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湖街道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
联系方式:0595-2233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潍薇
电话:0595-2233691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