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11-18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澜丰冷水鱼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1-511826-04-01-766582】FGQB-000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芦山县澜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芦山县澜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讯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名称:澜丰冷水鱼产业园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雅安市芦山县; 2.3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四个地块的养殖用池、配套用池、配套用房等。其中:龙门镇王家村地块的建设规模为 73430.27m2;宝盛乡岩埝村地块的建设规模为99844.27m2;龙门乡青龙场村付家营组地块的建设规模为 24543.00m2;宝兴河毛家坝地块的建设规模为 35060.00m2; 2.4 服务期限:总工期960日历天+本项目结算审计办理完终结,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 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 3.1.3 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1月 19 日至 2024年 11月 26日登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雅安 市)(网址:http://www.yaggzy.org.cn)—“登录”—“ 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3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4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 月 13日10时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sc.gov.cn)。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和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现场递交规定的所有投标文件,地点为 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B区2楼) (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上发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芦山县澜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草坪村2组317号附5号 邮 编: 6256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中讯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2612号 邮 编: 610036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028-833235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11 月 0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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