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万川路 (成林道-程昆道 ) 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262.6米,万川路位于河东区,北起成林道,南至程昆道,全长 262.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 20 米,设计车速 30 公里/小时。,总投资额1467.77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万川路 (成林道—程昆道)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及给水等工程。其中道路工程道路最高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262.6米;雨水工程最大管径D300mm;污水工程最大管径D400mm;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mm;照明工程:建安投资为23.91万元;绿化工程:建安投资为16.78万元。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762.55万元。2.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12月30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即可)(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市政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3)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主办人由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承担,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4、 | 投标确认方式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层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获取文件。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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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