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浓缩液处理技术服务项目

地区:吉林 长春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1-20
项目业主
长春市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浓缩液处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GJZ2024J-JT01

2、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浓缩液处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79元/吨;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运行托管范围及要求:

1负责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购买并安装在原有厂房内,不额外新增厂房用地,厂房改造由中标方自行完成;

2负责渗滤液处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渗滤液处理站运营需要的一切药品的购置、运输、水电及其他一切费用;

3负责渗滤液处理并达标排放;

4服从环保部门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每年定期进行渗滤液取样、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如过程监测中发现有不达标排放的行为,中标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每天专人进行渗滤液处理,填写渗滤液处理情况记录表,按月报送存档;

6每年定期清理渗滤液处理站剩余污泥,托管运营单位将渗滤液处理站剩余污泥杀菌脱水后,交由建设单位运至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

7做好原料的采购、保管、使用等环节的安全。

7、服务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8、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服务期1年(根据垃圾填埋场实际情况,招标方在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方的前提下,可随时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9、服务标准:系统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运营处理垃圾浓缩液能力,运营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根据现场渗滤液积存情况,中标方需在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正常出水;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需提供在中国判决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5)供应商不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21日至2024年1127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咨询电话:95763。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电子版投标文件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纸质版投标文件待本项目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普通U盘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4.3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解密成功。

4.4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4.6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申请人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有效申请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CA锁办理网址: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锁,网址链接

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办理联系方式:95763。

3.收到CA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长春市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址:长春市九台区沿河街425号

人:任俊

方式:13756325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人:徐司伦

联系方式:0431-85388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0431-85388447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232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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