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的安装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3]227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温岭市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岭市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的安装标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九龙汇调蓄工程位于温岭市下保山至牧屿山之间的密集河网区,工程区域面积总为5.76km2。由于九龙汇工程面积较大,涉及到大量征地、房屋拆迁,且涉及部分基本农田,政策处理难度较大,难以一次性实施。本次考虑先行于其中2.26km2范围内实施九龙汇调蓄工程,建设范围为南至阳光大道、北至大石一级公路、东至田园路、西至环湖路,道路高程均为4.0m,通过道路和本工程将九龙汇形成相对独立区域,通过预泄最大化发挥调蓄水域作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调蓄工程和闸站工程等。工程占地面积1375亩。远期进一步于剩余3.5km2范围实施九龙汇拓浚工程,扩大区域水面率,提升区域排涝能力。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有利提升周边耕地质量和灌溉保障能力。本工程等别为III等。泵站、水闸、节制闸等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护岸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除不受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整治调蓄水面 0.91 平方公里,新增调蓄水量 260 万立方米;新建护岸 11.74 公里。(2)新建闸站 2 座,其中水闸净宽分别为 15 米、32 米,泵站设计流量均为 15 立方米每秒【反向提水(生态供水)流量为7.5立方米每秒】;新建中型水闸 3 座,净宽分别为 90 米、35 米、35 米;新建小型节制闸 5 座,净宽均为 5 米。(3)建设 14 个水位监测站、4 个雨量站、2 个流量监测站、1 个城乡用水监测站点、15 个水源地水位监测站点。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159319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的安装标,主要内容包含新建5座节制闸、3 座水闸、2座闸站,均位于项目边界各口门处。在每座节制闸处均设有1孔5m宽钢质液压坝,5 座节制闸设有5孔钢质液压坝。1#水闸、2#水闸、3#水闸均设有钢质液压坝,液压坝长度分别为 90m、35m、35m。2 座闸站均由泵站和节制闸组成,泵站进出水口分别设有拦污栅、快速事故闸门、工作闸门,1#闸站节制闸设有 1 扇翻板闸门;2#闸站节制闸设有 2 扇翻板闸门。液压坝、拦污栅、快速事故闸门、工作闸门、翻板闸门均设有相应的启闭设备;2 台套双向潜水贯流水泵,泵组配套异步变频电动机额定功率为355kW,额定电压为 10kV。本工程闸门,FH最大值为399.8;拦污栅,FH最大值为225(FH=叶面积×水头)。

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所有水泵【以下统称“水泵”, 应为全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蝶阀、伸缩节、拍门、止水系统及相关埋件、安装配件等】、电动机、闸门【以下统称“闸门”,应为全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主体、门槽(栅槽)、止水系统及相关埋件、安装配件等】、启闭设备、拦污栅、水文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设备预埋等的制造(采购)、安装施工及图纸和技术要求范围内包括的全部材料及外购件采购、检测、防腐、包装、运输、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验收、集成装配、调试、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以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技术条款和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8724.00万元,计划工期1095个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下

同),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www.tzztb.co

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1110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www.tzztb.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 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www.tzztb.com/(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网址)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4年1211 09 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一楼西大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

www.tzz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方城路58号

邮 编:313009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76-86300613

传 真:/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邮 编:31002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13567165636

传 真:0571-86438219

电子信箱:26145083@qq.com

 

 

8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台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4年11 20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1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9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竣工) ,完成单个合同中含有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利机电设备或金属结构设备(可以同时包含水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注:(1)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中的类似业绩予以认可,必须附完整的合同清单中的清单报价表(须加盖原发包人公章),仍无法体现工作内容的,还需要提供业主证明;(2)如提供联合体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并提供原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3)1原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未表明确水利水电机电设备或金属结构设备内容职责分工的联合体业绩2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以上12种情况的业绩均不予认可(4)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2明材文。

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11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包括电气、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3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竣工)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中含有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利机电设备或金属结构设备(可以同时包含水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注:(1)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中的类似业绩予以认可,必须附完整的合同清单中的清单报价表(须加盖原发包人公章),仍无法体现工作内容的,还需要提供业主证明;(2)如提供联合体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并提供原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3)1原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未表明确水利水电机电设备或金属结构设备内容职责分工的联合体业绩2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以上12种情况的业绩均不予认可(4)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2明材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4,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竣)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竣)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1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2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3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4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