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招标范围: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区道路管网配套工程包括:1、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佳道管网配套工程;2、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拓路管网配套工程;3、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业路管网配套工程;4、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华铝道管网配套工程;5、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坚美路管网配套工程;6、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华美支一路、支二路、支三路管网配套工程;7、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兴西路管网配套工程;8、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兴东路、华硕路管网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管网配套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以及通信工程等。包含施工图纸、设计回复、有关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2024年8月至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4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8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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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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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区道路管网配套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2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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