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湖南)(https://credit.fgw.hunan.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最近一个月的投标人查询记录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