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淮月路(高岳路-青龙山路)等四条道路工程

地区:安徽 合肥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0

新站高新区淮月路(高岳路-青龙山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4XZGSFW00164

2.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淮月路(高岳路-青龙山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

3.项目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

4.项目单位: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1)淮月路(高岳路-青龙山路)呈东西走向,西起高岳路,东至青龙山路。全长约280米,红线宽18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等。

(2)高岳路(通济路-魏武路)呈南北走向,北起通济路,南至魏武路,道路全长约464.999米,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排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设计等。

(3)优质中学南侧道路(高车路-文忠路)工程呈东西走向,项目西起高车路,东至文忠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400米,规划红线宽度18米,双向两车道。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4)育秀路(文忠路-相山路)全长约1400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管线综合工程等。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项目预算:92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0.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且回访合格止。

1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包括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质保期内跟踪协调服务管理。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纯绿化项目除外)监理业绩。

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1121日至2024年1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关于首次使用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说明》。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徽易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我要参与”并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13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72。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评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联系方式

1.招标

招标人: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

联系人:纪工

电话:0551-62679823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7室

联系人:孙海洋

电话:0551-65777672

3.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处)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

电话:0551-62678086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若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招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徽易采网站(https://www.huiyicai.cn/)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招标协会)(http://www.ahtba.org.cn/)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huiyicai.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关于首次使用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说明》。

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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