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兴仁镇泰和、兴盛、团结村防洪排涝工程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沙坡头区兴仁镇泰和、兴盛、团结村防洪排涝工程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敷设排水(PE)螺旋波纹管3519米;混凝土检查井89座、雨水井16座;原有管道疏通清淤1836米;维修改造路面11179.5平方米。新建、维修改造管涵7座;维修改造渠道200米;拉管施工聚乙烯管道235米;铺设厚夹砂石1965平方米;安装30立方米成品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等。
2.2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兴仁镇泰和村、兴盛村、团结村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0 15:00 至 2024-11-2718: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1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423号
联系人:杨登龙 联系人:贾欣
电话:0955-4679231 电话:0955-8764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