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
招标编号:TC249YMCT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象山支行营业部装修项目
1、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象山支行营业部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规模: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象山支行营业网点装修施工,包括装饰、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等。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640534.81元。
项目施工工期:80日历天。
招标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子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施工图范围内的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象山支行营业网点装修施工,包括装饰、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合同,不得接受招标人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承诺:1.可以提供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若最终中标本项目同时又未曾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工行开立账户并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若已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中标本项目后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
3.8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8.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8.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9.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象山支行本级机构及全辖机构所在区域。
(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象山支行本级机构及全辖机构的配送能力。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1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1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投标人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清退并列入负面供应商清单。
(5)投标人没有出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至2024年11月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全流程线上项目:
5.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5.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5.3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5.4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89号6层
电 话:0574-87817296、18989311528
联 系 人:姜洁敏、余雪荣、赖虹、胡婷婷
电 子 邮 件:yuxuerong@cntcitc.com.cn
8、保证金:
8.1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8.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8.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日15时整 。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账户汇出(户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其他标讯、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
11、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