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邯郸部分)建筑工程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星期四)(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项目简介: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水文站13处,新建水文站13处,新建水位站1处,改建水位站11处,改造巡测基地4个;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主要工程量:浇筑混凝土23352m3,钢筋制安816.06t,土石方开挖7.25万方,土石方回填8753m3,钢结构66.34t;本工程合同总额为6134.21万元。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1162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46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867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F150 | m3 | 1185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W4F150 | m3 | 4633 | |
说明:本次竞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由于采购人需求变化实际供应数量减少甚至导致不采购,采购人不对竞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结算单价随信息价进行调整,若信息价上涨则结算单价上涨,若信息价下跌则结算单价下跌,竞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报价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8月31日,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价人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涉县、永年区等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拌制混凝土的质量应严格按照不低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要求来控制。水泥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等的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谨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4.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 等和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有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的规定。
4.3混凝土中掺用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中粉煤灰的质量等级应为II级F类粉煤灰(即由无烟煤或烟煤收集而得),掺量不应大于 15%胶凝材料质量;钢筋混凝土中,粉煤灰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II级,掺量不应大于 30%胶凝材料质量。
4.4 普通混凝土所有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JGJ52-2006 的有关规定。
4.5拌制混凝土的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的有关规定。
4.6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
5、质保期:2个月
6、竞价人的资质要求:
6.1 注册要求:竞价人需是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 营业范围要求:
1)竞价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竞价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其出售的商品符合采购文件规格要求,质量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6.3财务能力要求:竞价人要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7、响应文件须提交材料报价表(含税、含运费)一份(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上传到平台)、营业执照复印件、竞价人建筑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每种原材(砂、石、水泥、外加剂、粉煤灰)检验报告1 份、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均加盖公章鲜章)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需申请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合格报价人方能在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7.1 本次报价为整体采购,浮动单价。
结算单价随信息价进行调整,若信息价上涨则结算单价上涨,若信息价下跌则结算单价下跌。
8、报价有效期:60 天。
9、支付和结算方式:采购人采用银行承兑(半年期)的支付方式向竞价人支付货款(如竞价人提前提取,产生的贴息由竞价人承担)。
9.1 按月结算,每月1日至3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以实际到货签收日为准)。竞价人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货物送达施工现场后,经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次月5日双方根据签字的单据进行对账,准确无误后,竞价人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承兑方式(半年期)将本次货款转入竞价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9.2 无预付款,按月结算,结算后供方开具当期结算量等额的发票,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10、验收:竞价人根据采购人物资需求数量分批次送货,竞价人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及有关单位应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
11、违约责任:逾期未交货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由竞价人承担。
12、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竞价人应按照竞价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13、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3.1 采购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2 竞价采购文件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评议。
13.3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文件不予评审,报价不完整,缺项、漏项不予评审。
13.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采购条款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三、竞价采购文件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价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者下载竞价采购文件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在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报价时间规定
1、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2本次采用二次竞价方式,以竞价人的第二次报价为最终价格;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
第二次报价开始时平台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请竞价人务必在平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第二次报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水电基础局四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采购人项目部
邮 编:056001
联 系 人:何海军
电 话:13512427258
电子邮箱:185678411@qq.com
六、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22-29362663)提出投诉。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 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