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农用地周边灌渠重金属污染底泥清理处置(齐力村、樟树村、日华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T-202411SL-20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湘潭县农用地周边灌渠重金属污染底泥清理处置(齐力村、樟树村、日华村)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湘潭县农用地周边灌渠重金属污染底泥清理处置(齐力村、樟树村、日华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县发改审〔202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潭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湘潭县农用地周边灌渠重金属污染底泥清理处置(齐力村、樟树村、日华村)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河口镇齐力村、易俗河镇樟树村、花石镇日华村。 2.3建设规模:项目通过底泥清淤、渠道周边清表及修缮、底泥干化和处置、源头阻隔,实现重金属污染物总量的削减。主要治理内容包括:1底泥清淤量:项目区农用地周边灌渠11115m的污染底泥39335m3,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其中,1类固体废物33386m3,2类固体废物5949m3。2周边清表、修缮:沟渠清表和修缮面积约53687m2,其中河口镇齐力村3735.6m2,易俗河镇樟树村39509m2,花石镇日华村10422m2。3围堰导流量:围堰761m3,其中齐力村41m3,樟树村655m3,日华村65m3;导流21处,其中齐力村6处,树村10处,日华村5处。4污水处理量:根据底泥脱水方式调整,因石灰添加量减少自然干化脱水产生的脱水量增加,清淤过程中,残余污水处理9689m3,其中河口镇齐力村549m3,易俗河镇树村8539m3,花石镇日华村 601m3。5底泥分类处理量:为处理污染底泥,1类固体废物33386m3。2类固体废物 5949 m3。采用絮凝干化-自然干化进行脱水处理。6底泥分类处置量:共需处置经干化处理后的1类固体废物底泥 33611 吨,2类固体废物底泥 5983 吨。7源头阻隔:对沿京燕、红燕化工厂北侧厂界方向青狮高排渠ZS01-04段,长591m范围的灌渠边坡及底部进行阻隔。 2.4招标范围: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同时满足环保验收要求。 2.9其他: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按联合体协议中成员单位工作分工,由单个成员单位独立承担工作内容的,需具备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格要求;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 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10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11月21日09:00起至2024年12月12日09:00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52818268)。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0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湘潭市工程建设(住建、交通、水利、工业、代建)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栏目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xiangtan.gov.cn/)-交易服务-下载专区-工具下载-湘潭市工程建设(住建、交通、水利、工业、代建)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链接为:(http://218.75.241.163:8089/gjxz/index.jhtml),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6.2 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代理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2.html)。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用技术保障部,联系电话0731-52818268。 6.3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6.4 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电话:0731-57880012。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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