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CCG-2024112001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以实施方案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实施方案(含工程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图、施工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变更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准备等,具体详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无法说明其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在投标文件中。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提供缴纳社保证明(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费用:100元/份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入“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详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
联系方式:顾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200室
联系方式:夏工
电话 025-52165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025-5216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