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勘察

地区:天津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11-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前期工作意见函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建设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北、南港六街以东,西港池南端西侧;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码头部分新建1个5万吨级液化烃泊位和1个5万吨级液体化学品泊位,其中,液化烃泊位可同时兼靠2艘5000GT LPG船舶,泊位长度313m;液体化学品泊位可停靠1艘50000GT的液氨船或兼靠2艘5000DWT化学品船,泊位长度298m。码头海域使用面积 179808m2。库区新建一台4.9万立低温液氨储罐,配套建设对应的卸船管道、BOG处理及复热系统,同时建设四台3000m3丙烯/丁二烯/1-丁烯球罐、四台3000m3VCM球罐、两台3000m3液氨球罐、一座槽车装卸栈台,及公辅设施,总占地面积97363m2。新建中央控制室、总变配电室、消防泵房、门卫及计量间、固废暂存间建筑物,建筑面积3087.57m2、占地面积2258.57m2。

2.2 招标范围:通过勘察查明本工程所在区域土层构成、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等,对特殊性土、不良地质作用和有关的设计参数进行分析及评价,为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及专业建议,具体勘察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3 勘察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提交码头勘察报告。库区陆域回填后(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0日内,提交库区详勘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勘察资质(副本)复印件,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业绩要求:(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沿海码头或航道或防波堤工程勘察工作;(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港口堆场或库区勘察工作。(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的签订日期为准,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工作年限承诺)。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不接受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投标:(1)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时间为2024年11月。

3.5.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1120日至202411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各投标单位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 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1日9时30分,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进行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和《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

7.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24层

电话和传真:022-25709820 邮政编码:300456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南港九街6号

地 址:天津市和平劝业场街区辽宁路187号

邮政编码:300280

邮政编码:300041

联 系 人 :胡泮

联 系 人 :刘铁铮

电 话 :18222266896

电 话 :18831550359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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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hupan@bcig.cn

电子邮箱:liutiezheng@bcig.cn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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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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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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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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