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金威铅业有限公司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污染风险管控项目(EPC)

地区:云南 大理州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0
剑川金威铅业有限公司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污染风险管控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剑川金威铅业有限公司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污染风险管控项目(EPC)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7276.58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约为6547.68万元、其他工程费约为728.9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20 17: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0872-452327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剑川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罗女士
办公电话:13529140409
招标代理机构:剑川县众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杨女士
办公电话:15368311491移动电话:1536831149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900202400538001001
标段名称:剑川金威铅业有限公司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污染风险管控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28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11 09:00
开标地点: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7276.5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现对剑川金威铅业有限公司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污染风险管控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具体位置为剑川县甸南镇,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方),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应满足)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应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1、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职称(专业为环境工程相关专业)。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承担过1项总投资≥150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或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类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或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类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1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扫描件).pdf2024-11-20 14:55:0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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