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健康服务楼室内精装修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地区:湖南 衡阳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1
项目业主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

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健康服务楼室内精装修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0623-2475N2108087

各潜在投标人:

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工程门诊住院楼精装修项目于202411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答疑澄清公告。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12100900分(北京时间)。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提供资料内无效果图,是否提供相关的效果图资料?

答:提供效果图,详见答疑澄清公告附件。

2.提供资料内无相关材料设备品牌,是否有相关的资料补充?

答:无相关补充资料,投标人根据现有的资料编制投标文件。

3.提供资料内无相关材料的小样及白皮书,是否有相关的资料补充?

答:无相关补充资料,投标人根据现有的资料编制投标文件。

4.材料表内描述的材料均为优等品,但是装饰材料很多只有合格品或者一等品,且本项目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是否按照合格品购买就可以满足项目要求?或者提供满足本项目污染物控制的产品即可?

答:满足本项目图纸及清单的技术和使用要求即可。

5.项目目前三通一平还不能满足现场的施工需求,进场前是否会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

答:本项目现状能满足现场的施工需求。

6.项目现场有许多遗留的材料及设备,包括建筑垃圾,进场前是否清场,或者进场后我单位清场,将相应费用计取?

答: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查勘和点交记录如实反馈给招标人和监理人,根据现实情况确定处置方式。

7.现场已经施工的许多安装工程质量不满足要求(利旧部分),此部分质量是否由前期单位整改到位?或者拆除重新施工?

答: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查勘和点交记录如实反馈给招标人和监理人,根据现实情况确定处置方式。

8.屋顶及地下室顶板目前渗水严重,此部分质量是否由原施工单位整改到位?或者另外施工?此部分质量责任如何划分?

答: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

9.原屋面防水损坏严重,且已经过质保期,此部分质量问题不在负责范围内;保护层风化严重,是否考虑将屋面相关内容拆除重做?

答: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

10.清单内有很多镀锌钢管、方形风管利旧的内容,场消防管、风管、管道支架等多已氧化锈蚀严重,达不到利旧的条件,且施工标准不符合要求,此部分是否不用考虑利旧?

答:按工程量清单执行。

11.招标文件内要求接受本项目前期进场的材料,并按已进场材料的原合同价格结算材料款。此部分材料是否用于后期建设?未保管到位损坏的如何确认?如何计取此部分材料的利润及管理部分给我单位?此部分材料的数量及合同价是否可以提供?此部分是否视为已验收合格?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8条第11点的要求执行 。

12.是否提供临建用地?

答:提供临建用地。

13.健康服务楼地下室图纸缺失,是否补充提供?

答:提供相关图纸,详见答疑澄清公告附件。

14.现场地下室积水严重,是否进行相应的处理后移交场地?

答:场地移交前如有相关问题,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15.现场强弱电井已抹灰,电梯井和风井未抹灰,工程量清单未考虑风井 、 电梯井 、 强弱电井装修做法,是否统一做抹灰处理?

答:不做抹灰处理。

16.已施工吊杆采用搭接焊方式,均不符合规范要求,需全部拆除,工程量清单未体现该部分拆除工程量。

答:不存在提问所述情况。

17.图纸中没有结构节点图、装修节点大样图,是否提供?

答:相关图纸在中标后图纸会审阶段提供。

18.施工现场是否具有临水临电接驳点,能否提供具体接驳位置并标注回复?

答:具体接驳位置在中标后图纸会审阶段提供。

19.图纸清单均未见伸缩缝具体处理做法;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答: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处理做法在中标后图纸会审阶段提供。

20.图纸和清单均未见吊顶天花医疗隔帘和输液轨道,是否在此次范围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图中与阴影区交界处的界面划分,如与阴影区交界处的门,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答: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要求在中标后图纸会审阶段提供。

22.涉及到后期消防联调联试,原消防系统品牌需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8条第11点的要求执行。

23.伸缩缝处存在卫生间布局及门跨越伸缩缝问题,此处图纸存在疑问?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8条第11点的要求执行。

答:相应问题在中标后图纸会审阶段明确。

24.图中未见输氧管道及设备带,是否与此次发包同步施工?是否需要预留强电电源,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答: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有冲突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设备电源不在本次清单编制范围内。

25.图纸中未见医疗设备如屏幕的具体位置和布局,且是否需要预留强电电源?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答: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有冲突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设备电源不在本次清单编制范围内。

26.吊顶内是否涉及到医疗运输轨道的施工?对吊顶内设备及标高存在较大影响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8条第11点的要求执行。

27.原墙体未见走廊医疗扶手的安装的加固点?后期安装存疑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8条第11点的要求执行。

28.图纸和清单均未见防火封堵内容,是否在此处招标范围内?

答: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有冲突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9.地面瓷砖大面积铺贴图纸和清单均未见伸缩缝,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答: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有冲突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0.无障碍病房卫生间与病房处是否需要考虑无障碍设施将地面台阶去除?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答:此处并非台阶,此处为无障碍高差缓坡过度,按招标文件执行。

31.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物料表及材料品牌表?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8条第11点的要求执行。

32.该项目图纸与清单描述不一致时,报价以哪个为准?

答: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有冲突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3.招标文件“11、投标信息表中其中暂估价(万元)”填写时,是否只需要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即可,不含材料暂估价金额,请确认?

答:暂估价应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

34.招标工程量清单,“《E.2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费率为0%,”根据湘建价〔2022146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 年度第一期)》的通知,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为0.6%,请确认?

答:本项目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按项以暂列金额计取,实际缴纳与取定不同时,结算按实调整,招标阶段暂按招标文件执行。

35.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可预见费中“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为440500元,”以项计费,请确认?

答:本项目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按项以暂列金额计取,实际缴纳与取定不同时,结算按实调整,招标阶段暂按招标文件执行。

36.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条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除法律法规明确允许调整的内容外,其他内容不予调整。请明确法律法规允许调整内容的调整约定。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8条第11点的要求执行。

37.合同专用条款第14.2.2 竣工结算原则:“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对于漏报、少报工程量及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招标人不予调整及修正”,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承包人不承担工程量的风险。建议修改此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8.合同专用条款第18.1工程保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投保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购买并承担相关费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约定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应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建议修改此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52条“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收本项目前期已进场材料,并按已进场材料的原合同价格结算材料款”,请提供本项目前期已进场材料包含数量及单价的清单明细表。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8条第11点的要求执行。

40.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注明材料价格参照衡阳市 2024 年第二期《建设工程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进行调整,而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主要材料依据《衡阳建设造价》2020 年第四期 8 月材料预算价格(信息价)进行材料价差调整。请问材料价格按哪期价格进行调整?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1.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2条中“标准化工地按承建总包单位获得的装饰装修工程标准化工地计取”存在设置排他性条款,违背33号文件奖项计取原则,应予以修正。

本项目是装饰装修专业工程,资质要求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根据“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标准化工地计分。

根据评标办法中奖项和标准化工地加分规则规定

该文件中已进行明确规定,不论是总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只要是以装饰装修专业资质承接的项目并获得标准化工地均应予以计分,无法辨别专业类别的,须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无法辨别项目专业类别的,该奖项、标准化工地等不予计分。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2条“5.其他”是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备注“1.3.2标准化工地”第(2)款的补充说明,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承建总包单位是指依法承揽整体装饰装修专业工程的承建单位,作为装饰装修专业工程下的其他分包单位不在此列。承建单位是指与参评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标准化工地的专业类别应能分辨,且投标人的标准化工地应符合《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8135)、《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21199)及《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湘建建〔2023122)规定的条件,否则不予计分。上述要求在获奖文件上不能体现或证明的,投标人应补充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佐证,否则视为不符合计分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86条的规定处理。

招标文件中若与此答疑补充公告有冲突之处,均以此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敬请投标人关注。

 

招 标 人:衡阳市中心医院;

    址:衡阳市雁城路12号(雁峰公园斜对面);

联 系 人:蒋老师;

    话:0734-827587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03房;

联 系 人:李洋、鄢文杰、徐艳霞;

    话:0731-84515677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34-823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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