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工程

地区:河北 石家庄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1
项目业主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招标代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4]14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华阳路39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北区院内规划位置。 (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 63564.0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955.39平方米。包括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楼 1栋50256.91平方米,后勤中心楼 1栋 7562.94平方米,发热门诊楼 1栋 2988.81平方米,液氧站 1座,污水处理站 1座,锅炉房水泵房1座,门卫1座及更衣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道路、绿化、铺装、管网等室外工程。 (4)项目概算总投资:58556.55万元人民币。 (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监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各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招标文件审核、合同管理、造价审核、组织协调、信息(包括BIM管理)及资料管理、后评价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组织办理前期的报批、报建,各项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 7.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平台:【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1 09:00至2024-11-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根据[冀建建市函(2024)143号]《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进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执行相关内容。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311- 66003705;受理单位: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健、刘文军;联系电话:0311-86063928-813。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正定新区建设局

电话:0311-83706692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和平西路215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编:

050000

邮编:

/

联系人:

王浩

联系人:

杨健、刘文军

电话:

0311-66003705

电话:

0311-8606392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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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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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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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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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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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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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下:
监理.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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