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地区:河北 保定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1
项目业主
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

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 (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 (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易发改[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建设地点: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 工程规模:对易县经济开发区第一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处理规模1万m3/d,出水执行地表水III类标准,同时满足大清河流域核心控制区排放标准。 计划工期:6个月。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标准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勘察资质: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1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证书。 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1 08:302024-11-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9 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责任自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胡彦宝、0312-88770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8210515

电子邮箱:yxjzsczd@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4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胡彦宝

联系人:毕冬青、刘鹏浩
电话:

0312-8877011

电话:0311-830869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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