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采购包1
1.本项目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2
1.本项目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上传系统);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上传系统);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上传系统)
采购包2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上传系统);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上传系统);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上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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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14-80828095
单位名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人:林祖超、毛姝娴
联系电话:18652401357
项目联系人:林祖超、毛姝娴
电话:186524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