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1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荆州市临江仙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荆发改审批函〔2024〕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州市临江仙公园内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自行车骑行赛道3.39公里;改造步道4.47公里(新建二级步道608米,利用现状二级步道2042米,新建滨江步道1543米,新建卵石健康步道277米);新建全场篮球场2个,新建半场篮球场5个,改造全场篮球场2个,改造半场篮球场1个;新建网球场4个;新建羽毛球场7个;新建排球场2个;新建飞盘场1个;新建乒乓球台3张;新建泵道1处;改造器械场3个;并配套完成公厕、智慧垃圾房垃圾桶、坐凳、雕塑小品、监控、音响、充电桩、及给排水照明等建设内容。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荆州市临江仙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施工和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3352.16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1项项目总投资额2000万(含)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园林绿化工程类、道路工程类、给排水工程类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标公告截图、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业绩录入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的网页截图)(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一)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2施工管理1人:持有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质量管理1人:持有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4安全管理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标准员1人:持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标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6材料员1人:持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7资料员1人:持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8机械员1人:持有机械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9劳务员1人:持有劳务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二)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正文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1“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 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 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 (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 年11月22日至2024 年11月27日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移动 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 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月16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移动数 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 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 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 线参加开标。(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4)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5)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6)本项目拟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办法一。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255831 | |||||||||||||||||||||||||||||||||||||||||
10.联系方式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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