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唐山分行网络设备采购(项目:BHGJ-2024-G-186)

地区:天津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1-2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天津银行唐山分行网络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15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银行唐山分行网络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银行唐山分行网络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银行唐山分行网络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原厂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原厂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所投产品原厂授权文件(加盖原厂公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6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信证明文件的接受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近三年(或成立之日起)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承诺书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7、投标人截至开标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截至开标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打印,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后存档(投标人无需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4年1122 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文件费汇款凭证)和文件购买登记表(公告后附,需提供电子版及手写扫描版)至邮箱bhgjzb_bhxf@vip.163.com。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叶工 022-84909958。文件售价1000元,文件一经发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址及方式

递交时间:2024121614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6室

递交方式: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6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6室

七、其他

1.公告时间:20241122

2.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o.tpre.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申请并成功注册,因投标人注册失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递交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5.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发生的推迟、变更、暂停、终止等情况,自行承担参与项目的全部费用。

6.如受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要求邮寄纸质投标文件,同时将所寄纸质投标文件的快递订单截图及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hgjzb_bhxf@vip.163.com,解压密码于开标当天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

7.评审方式:现场评审(如受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要求采用“钉钉”、腾讯会议等APP召开语音、视频、网络等非现场会议形式)。

8.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601606028

行号:305110021221

汇款备注:G-18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天津银行

人:郭晴

话:022-28405867

电子邮件:guoqing.ssb@bankoftianjin.com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7室

人:于双娜、张洁、赵薇、刘娜

话:022-8490995915122436058

电子邮件:bhgjzb_bhxf@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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