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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北调给水厂及其配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4-0217;新乡经开招标采购-2024-9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北调给水厂及其配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北调给水厂及其配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4-0217;新乡经开招标采购-2024-9(投资备案代码:2211-410700-04-01-677817)
3、项目规模:
(1)给水厂新建工程
给水厂供水规模为2.6万吨/日,占地约20亩。给水厂工程建设内容:配水井1座、絮凝沉淀池1座、超滤膜池1座、清水池1座、中和池1座、排水排泥池1座、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1座、加氯加药间1座、浓缩池2座、脱水机房1座、综合楼1座、门卫室1座、智慧水务(城区供水信息化平台)建设1项、室外配套工程等。
(2)输配水管网扩建工程
输水管线1公里,供水管线5公里。
4、招标范围:
一标段: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
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设计(含建筑施工图设计、相关方案设计、勘察等)、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含给水厂建设及管网等配套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
二标段:该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程建设地点:新建给水厂位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原路与广安街(经十路)交叉口东北侧约230米处,新建输配水管网位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原路、广安路等市政道路上。
7、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北调给水厂及其配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二标段: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北调给水厂及其配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监理
8、工期要求:
一标段:1年(含设计周期) 二标段:建设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
9、投资总额:6500万元
10、质量要求:
一标段: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标段:合格
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须出具承诺书),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
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4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需为施工方,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 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二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8:3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8:00时。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8时30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联系方式:0373-368615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 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6楼
联系人:周钦亚 电 话:18790669496
代理机构: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东南角宝龙珑寓2号楼601-606号
联系人:杨航 电 话:0373-2949999 173448099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航
联系方式:17344809998
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