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葵蓬南保障性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湾区葵蓬南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3-440103-04-01-388461)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100%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荔湾区葵蓬南保障性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牛肚湾涌以东,嵘都南街以南、广佛河以北。 2.1.3工程规模、特征:总用地面积4.45公顷,可建设用地面积31437m2;容积率≤5.11,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21879m2,总建筑面积约179064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2185m2,住宅面积约113713m2,建筑限高≤150米,层数暂定为50层。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0356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前期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图预算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等各阶段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及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造价审核及备案工作。 2.2.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4476600.00元,综合单价限价为25.00元/m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2.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香港企业已依法进行商业登记,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及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注: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注: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2032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62032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363007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83620326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