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的信息化维护服务将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若以联合体投标,上述1.1-1.6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1.若大企业参加投标,必须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其中投标总报价的40%以上(含)预留给该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本项目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73589098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
联系人:章梦璐
联系电话:0514-82087120
项目联系人:章梦璐
电话:0514-8208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