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104-04-05-426278 | ||
投资项目名称 |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道环市西路180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把闲置数年的老旧办公写字楼改造为以时尚设计为引领,围绕服装、韩式潮流、高定设计主题打造的中端服装批发市场,主要进行内部升级改造、给排水、电气等。 | ||
招标内容 | 主要涉及环市西路180号项目的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土建工程、精装工程、外立面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空调、暖通系统安装、安防监控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 ||
工期(交货期) | 198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39.36418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情况: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3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4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5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3.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3.4 其他要求: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4.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4.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体见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1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8时4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7号自编1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苏工 | 联系电话 | 020-8422181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38036572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766890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