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连市高中考试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地区:辽宁 大连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1-22
项目业主
大连市教育局(本级)
招标代理


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教育局(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大连市高中模拟考试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LNHMCG2024-084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2025年大连市高中考试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泓迈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14:0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MCG2024-084
项目名称:2025年大连市高中模拟考试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104万元
最高限价:报价折扣100%(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2025年大连市高中模拟考试印刷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评审开始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响应文件提交当日无法完成信用信息查询的,响应文件将被封存,待查询工作完成后,依法进行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泓迈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
方式: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印刷经营许可证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至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处。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4:0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泓迈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14:0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泓迈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教育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
联系方式:0411-8431361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泓迈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公建
联系方式:0411-86317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斌楠、刘洪岿
电话:0411-86317400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泓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斌楠、刘洪岿 

联系电话: 0411-86317400 

传真: /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公建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教育局(本级)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411-84313618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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